再生钢

更新时间: 2015-09-11    

    再生钢是在生产生活工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一般来说,废钢按其来源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钢铁厂内的“返回废钢”,又称“自产废钢”,它是在炼钢、轧钢和精整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各种切头和废品的形式存在。这类废钢没有混入其它元素,且形状较规则,几乎能立即装入炼钢炉。它的加工准备工作量一般很小,随着它的产生在炼钢厂内就可处理掉。这种废钢占总废钢比例各国不尽相同,一般在30-50%。但随着连铸、连轧、无头轧制等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工业化进程加快,使金属收得率与轧钢成材率不断提高,自产废钢量不断下降。 

    2.各种报废的设备、汽车、船只,建筑结构等所获得的废钢,称为“折旧废钢”。这种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积累的增加,这种废钢的比例会不断增加。折旧废钢往往是要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送回钢厂使用,它是最不干净的废钢,不但混入了许多其它元素和非金属杂质,而且形状和尺寸又是多种多样,极不规则,使处理工作更加困难。同时,城市垃圾中回收的罐头、铁筒等轻薄料,也属于“折旧废钢”。 

    3.钢铁制品的制造工业中产生的“加工废钢”,大多是冲压边角料、车屑、料头等。如滚珠轴承钢的钢材利用率一般只有50%左右,约有一半钢材在制造中成了废钢。除车屑外,加工废钢一般未混入其它元素,所以只要进行简单的打包、压块就能送至钢厂使用。这种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但随着钢铁产品制造技术进步,这种废钢比例会逐渐减小。
   
4.对一个国家而言,废钢资源还有一个来源,那就是“进口废钢”。

    分布情况:

    dafabet国废钢铁资源产生的地域分布也不平衡,全国80%以上的废钢铁资源分布在京、津、沪、粤、辽、黑、冀、晋、鲁、鄂、川及江苏这12个工矿企业比较集中、人口比较稠密的省市;其它地区由于地理条件较差、人口较少,生成的废钢资源不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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